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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申请被部分驳回,怎么办?

来源:东创网 | 发布日期:2022-06-08
大家有没有遇上这样的情况:申请了一个商标,但是部分内容被驳回了。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呢?不要慌张,和东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吧~
商标驳回,商标分割,
《商标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,商标局应当书⾯通知商标注册申请⼈。商标注册申请⼈不服的,可以⾃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

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二十二条规定: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,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,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。

由此可见,当商标申请被部分驳回时,申请人可以通过复审程序争取被驳回商品项目权利,同时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将商标分割。需要分割的,则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,原申请将分割为两件商标,对分割出来的部分予以初步审定公告,生成新的申请号(原商标号带A);对复审商品项目部分保留原申请号,进入评审审查阶段。如果申请人选择放弃部分驳回的商品项目,则可以等待驳回复审15日法定程序终结,商标局将对初步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。

以上就是关于商标部分内容被付汇进行商标分割的内容啦,大家想要做商标分割或是想了解更多的商标知识,可以咨询东创网哦~

【本文标签】 商标驳回 商标分割

【责任编辑】东创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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