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补正过一次了,能够申请第二次补正呢?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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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程序上是不可以的。 根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,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,但是需要补正的,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,保留申请日期,继续审查申请;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,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由此可见,商标注册申请人未按照要求补正的,商标注册申请将直接不予受理,申请人无法申请第二次补正。只有在商标局认为第一次补正内容不全面,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再次进行补正的情况下,商标局会下发第二次补正通知书,申请人才可以进行二次补正回文。
以上就是关于商标二次补正的相关内容啦,大家再收到第一次商标补正通知时,就尽量将需要补正的内容完善,最好不要遗漏了。大家还想了解什么商标问题,欢迎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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